北交所采取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,同时兼容协议转让与做市商机制,构建起适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多层次交易体系。
作为核心交易方式的竞价交易,覆盖北交所常规交易时段,由开盘集合竞价、盘中连续竞价、收盘集合竞价三部分组成,实行T+1交易与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的撮合原则。9:15-9:25为开盘集合竞价,9:20-9:25不可撤单,系统集中撮合形成开盘价;9:25-9:30为静默期,不接收订单;9:30-11:30、13:00-14:57为连续竞价,支持限价与市价申报,设105%买入、95%卖出的价格笼子防异常波动;14:57-15:00为收盘集合竞价,仅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,确定收盘价。竞价交易单笔申报100股起、1股递增,上限100万股,卖出时零散股需一次性申报,日常涨跌幅±30%,新股首日无涨跌幅但设30%、60%两档临时停牌机制。
大宗交易面向大额持仓转让,单笔申报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申报时段为9:15-11:30、13:00-15:30,15:00-15:30集中确认成交。价格方面,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当日涨跌幅区间定价,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前收盘价70%-130%间定价,成交后单独统计,不影响盘中实时行情,主要满足机构、大股东等批量转让需求,降低大额交易对市场价格的冲击。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为盘后补充机制,申报时间与大宗一致,按当日收盘价以时间优先原则撮合,专为无法参与盘中竞价、追求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设计,提升交易灵活性。协议转让则适用于收购、战略投资等特殊场景,需向北交所申请获批后执行,脱离常规交易系统,满足特定股份流转需求。北交所竞价交易可引入做市商机制,经批准的券商持续双向报价并履行成交义务,增强市场流动性与定价稳定性。
北交所交易方式分层清晰,竞价交易保障日常流通效率,大宗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配大额与稳健需求,协议转让与做市商机制补充特殊场景,整体兼顾灵活性、稳定性与风险防控,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交易特性与投资者需求。



